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产品分类
大陆企业注册
内资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
前海公司注册
海外企业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国公司注册
其他境外公司
代理财税服务
记账/报税
汇算清缴报告
出口退税
一般纳税人
其他服务
商标注册
网站建设
 

名称:深圳安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官网:www.cnanbo.com
电话:0755-36917337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深圳市前海中心区新安45区华丰新安商务大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产品 >> 所有产品
 
产品编号:
111215571416
产品名称:
前海二十二条优惠
规  格:
产品备注:
产品类别:
大陆企业注册
 
   产 品 说 明
一、税收细则:加强法律事务合作(由于香港和内地法律相差较大,该细则还在研究制定中)
       (一)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二)进一步密切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二、人才细则:建设深港人才特区
       (一)创新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外国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华侨和留学归国人才在前海的就业、生活以及出入境等提供便利。
  (二)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三)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具体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制定。
细则:2013年1月11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
  (四)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前海先行先试,具体试行办法由深圳市制定,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细则:2013年1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
三、教育、医疗细则:深港教育、医疗合作试点
  (一)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
  (二)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四、电信细则:深港电信深度合作
       (一)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与内地电信运营商根据CEPA在
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二)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三)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的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点击数:534  录入时间:2014-11-12 【打印此页】 【关闭


友情链接:   未来互联   |   大华强商机网   |   网易   |   新浪   |   深圳商业讯息网   |   百度   |   谷哥   |  

深圳安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技术支持:未来互联